[摘要] 随着“闽七条”在全省的部署落实,全省各地陆续出台降低贷款申请门槛、提高贷款高额度、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及降低利率等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,福建已全面执行住房公积金新政。
福州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,随着“闽七条”在全省的部署落实,全省各地陆续出台降低贷款申请门槛、提高贷款高额度、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及降低利率等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,福建已全面执行住房公积金新政。
根据新政,福建省降低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门槛,对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,不再进行查房,也不再依据缴存职工的商业贷款记录,仅依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次数,对首次贷款及结清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均予以支持。
不少地方还提高了贷款额度。厦门市将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;宁德市将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;漳州市将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;平潭综合实验区将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。
同时,我省还规定,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,首付比例降低至20%;对首次及结清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,均执行基准利率,让利于缴存职工。
另悉,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并加强风险防范工作,从5月起,省住建厅将逐月向省政府报告全省住房公积金使用运行分析情况,通报各地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和个贷情况,指导各地加大对贷款楼盘的监测力度,加强贷后管理,适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开展督察。
又讯 昨日,省住建厅公布了2015年季度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。
季度全省新增缴存额87.22亿元,同比增长10.38%。全省共提取59.29 亿元,同比增长20%。全省共向12759户职工发放个人贷款44.92亿元,同比下降2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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